编号:2022-51
现将位于清宁西街南侧、长征路东侧、夕阳红敬老院西侧,编号2019-19宗地规划条件中的建筑密度拟调整为不低于30%,不高于50%;绿地率拟调整为不低于15%,不高于30%;建筑限高拟调整为24米,应自然资发〔2019〕92号文件其他规划条件不做调整。
公示时间从2022年12月9日至2022年12月18日
现予以公示,公示期间如有意见和建议,请反馈至应县自然资源局,过期不予受理。
联系电话:0349-428409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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应县自然资源局
2022年12月8日